邓婕、倪萍等人代言收的钱,退还是不退?要不要负法律责任?
但这次我们不愿这么做——因为赶上风口浪尖,几位代言人特别是邓婕已成了许多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编者既非明星粉丝,也不是哗众取宠,专和广大网友对着干;只是就事论事,凭勇气说几句公道话。
中国话里有个词叫拧巴,有些人拧巴起来特别起劲儿。啥是拧巴?拿刘震云的解释,是人们会把一件事说成另一件事,又说成第三件事,或把三件事说成一件事。就像把奶粉、交易、法律三件事,说成了一件事一样…
“明星代言费,该退不该退”之所以有争论,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细节尚未完全清楚,定性有困难。所以,不妨先整理出几种变数。如果看不清楚这些,讨论更多怕无意义。
2、如果我不知道奶粉有危害,也没喝过,但却在广告中表达肯定的体验——这时候,我的问题就是撒谎。哪怕不拍广告,生活中的人问你一个东西怎么样,老实的回答也应该是:我没用过,我不知道。即便转述别人的话说,这玩意儿不错,都不算撒谎。
3、如果我不知道奶粉有危害,喝了样品。虽感觉平平,却在广告中大加赞扬——我的问题就是夸大其辞。当然,跟广告一行有绝对关系,广告就是起放大作用的。
4、如果我知道奶粉有危害,所以没喝,却同意代言——这就是诈骗了。只有这种情况涉及法律责任,前三种都是道德上的,与犯罪无关。
5、如果奶粉根本就是卫生的,却有消费者因为口感不佳等原因起诉——那就是一个愿意打,一个愿意挨,当然没什么大不了的啦。
那你说邓婕他们该退还是不退??
另外从下面五问五答看代言到底有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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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法律是否可以要求代言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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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因为这涉及不到法律责任。至于道义上有没有责任,那就两说了。“假如我是问题产品代言人”这一部分论证的就是道义上可能要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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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没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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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因为明星没有认证产品质量的义务,查遍整个中国法律体系,没有任何一个法规规定广告代言人作为公众人物有义务去审查广告产品的合法性、质量合格性。有这个义务的是质量认证部门。连媒体登产品广告都只做形式审查,为什么明星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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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请明星代言的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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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只是增加产品的亲和力,进行感性宣传。而产品质量认证,则属于理性范畴。说实在的,感性的局限就在这,乐意就买。难道看了这么多年广告,你还不懂这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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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至少明星一定得用过该产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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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一定。为航空公司代言,不一定要坐过他们公司的航班吧?广告的意义只是将两者联系在一起,并不是访谈节目,邀请明星做现身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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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那就这么眼睁睁看着他们代言,赚走消费者的钱,却什么事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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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惩戒办法还是有的。比如说,如果你认为他可能有不慎、撒谎、夸大其辞的一面,你可以讨厌他啊,并用言语批评其过失。问题是有的观众是这样与明星相处的:越有问题越买他的帐,看他的电影电视,听他的歌,接收他的作品——那就是观众自己情愿的了,与明星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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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 一般